首次确认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大通县法院塔尔湾法庭
来源 :青海法制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3:56 打印
大通讯(马维麒)近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塔尔湾人民法庭审结首起确认调解协议法律效力特别程序案件。
申请人马某甲与马某乙因借款纠纷,经大通县良教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人马某甲自愿与申请人马某乙达成协议,将一辆丰田牌运营出租车抵给申请人马某甲,用于偿还所借60万元借款。于是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这份人民调解协议有法律效力。办案法官受理该案后,及时查明事实根据,依法确认该协议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双方当事人成功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
此案是大通县法院塔尔湾法庭积极推进多元化诉调对接工作的务实举措,旨在使诉讼调解通过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的多元化互动,加大案件调解工作力度,积极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