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购买发票 获刑一年
来源 :青海法制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3:50 打印
?
本报讯(实习生 祁瑛 通讯员 李海兰)近日,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男子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执行1年,并处罚金50000元。
去年6月,被告人王某在与青海某商贸有限公司没有任何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他人介绍找到陈某,以11.5%点数支付共计10万元的购票费,再由陈某通过他人在青海某商贸有限公司购买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00003.7元,并将购得的发票提供给王某挂靠的青海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在税务机关进行认证。同年7月25日,西宁市城东区税务部门发现这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作废,就对其已抵扣的税额145299.71元进行了转出处理。11月15日,王某向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投案自首。
近日,此案经城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给其挂靠经营的公司进行税额抵扣的行为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