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推选“夏都最美护士”的通知
来源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3:47 打印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推选“夏都最美护士”的通知
各县区卫健局、市医管中心、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南丁格尔精神,营造文明和谐、团结进取、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增强卫生健康系统凝聚力,展示我市护理人员风采,激发广大医务工作者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热情,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向前发展,在5.12护士节到来之际,西宁市卫健委拟举办“献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喜迎5·12护士节”首届“西宁市卫生健康系统夏都最美护士”系列推选表彰活动,现将推荐“夏都最美护士”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献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喜迎5·12护士节
二、评选内容
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评选“夏都最美护士”,各区县卫健委和委属公立医院申报的夏都最美护士中管理岗位护士比例不超过10%,基层机构护士不少于20%,一线岗位护士不少于85%。初选100名,网络媒体公示投票,按照票数高低选前70名“夏都最美护士”进行表彰(推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社会形象好。
2.热爱护理工作,具有5年以上临床一线工作经验及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乐观向上的工作态度,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获得患者及同行的高度赞誉。
3.护理基础理论扎实,钻研护理业务,在病人抢救和护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各级技能竞赛活动并获奖; 重视科研和创新工作,能够积极开展新业务、新技能,在行业内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4.护理业务熟练,护理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扎实, 5年内无护理差错事故发生。
5.评选工作的开展原则倾向基层及工作量大、技术难度高、责任风险大的岗位。
四、评选程序
“夏都最美护士”评选活动从2019年4月份启动到5月份“护士节”前结束。评选活动分推荐、评审、公示、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1.推荐阶段:“夏都最美护士”评选推荐从2019 年4月中旬开始,由市属各各公立、民营医疗机构、区县卫健局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上报候选人。
2.评审阶段:“夏都最美护士”候选人事迹在4月下旬在我市报刊媒体展播,通过“健康西宁”微信公众平台投票、组委会组织评审,遴选出70名“夏都最美护士”。
3.公示阶段:“夏都最美护士”评选公示在2019年5月上旬进行。
4.表彰阶段:2019年5月12日(护士节),举行颁奖仪式。
五、申报资料
1.“西宁市卫生系统夏都最美护士”推选表彰活动推荐表。
2.电子版照片(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为100-500K之间,文件格式为jpg,蓝底,文件名为“所在医院、乡(镇)+工作单位+姓名”)。
3.最终被评选出的人员需提供1分钟的VCR.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对象要重点向基层倾斜,向一线护理人员倾斜,着重推荐那些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充分体现时代特色的先进个人。
2.所推荐人选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本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确保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
3.各推荐单位和参评人员要认真填写《推荐表》,并撰写个人事迹材料,一式各2份,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4月20日前报送至市医管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单位推荐理由要在媒体公示推选时刊登,要求不超过30字,语言简洁、精炼。
4.报送推荐人选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和推荐表。报送地址:西宁市医管中心
联 系 人:张玉莲
杜鑫
联系电话:0971-6250028
邮 箱:384938519@qq.com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