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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建立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

来源 :青海法制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3:43 打印

 

近日,西宁市制定《西宁市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统筹整合西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西宁市委组织部,西宁市委巡察办公室监督力量,规范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助力写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办法》明确,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中,西宁市纪委监委相关内设部门和派驻机构制定日常监督工作方案,指导审核巡察整改事项、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西宁市委组织部将被巡察党组织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问题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并将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西宁市纪委监委和西宁市委组织部对职能范围内的共性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西宁市委巡察办统筹协调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传达指示要求,抄送巡察反馈意见,跟踪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问题线索办理。

《办法》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配合责任,主动向担负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部门报告巡察整改情况。每轮巡察集中整改期结束后,由西宁市委巡察办牵头,西宁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党风政风监督室,以及西宁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派员参加,集中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的汇报,集体审核巡察整改情况报告。西宁市纪委监委、西宁市委组织部每半年向西宁市委巡察办反馈一次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情况,提出持续加强巡察整改监督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