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春季开复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提示
来源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3:41 打印
各相关单位:
近期,西宁地区各生产企业、建设工地等单位即将开工或复工,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疫情扩散传播,现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当地政府对疫情控制的管理要求安排开工或复工。开复工前,要建立内部疫情防控制度方案,落实本单位疫情防控人员、经费和防控物资,及时安排在本单位开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特性及预防知识的宣传,疫情期间停止或尽量减少各种会议、集会,避免安排员工前往疫情严重地区出差。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期间要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对办公区域安排定期消毒。对本单位员工要进行健康情况统计,排查登记疫情期间行程等基本信息,及时掌握并跟踪员工异常情况,按要求对本单位来青返青从业人员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开复工后,电梯是疫情防控重点,各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单位要严格按照《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电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维保工作,及时排查修复电梯故障,定期对电梯轿厢、按键、厅轿门进行消毒杀菌,全力保障电梯安全有效运行。
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规,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春节期间停机的设备,复工前要实施运行前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复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将疫情防控工作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相结合,规范和督促辖区内各单位将疫情防控和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防控工作做好保障,为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