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以精神文明创建推动诚信建设
来源 :西宁市文明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3:32 打印
近年来,西宁市文明办不断加强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将诚信制度化建设工作列为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来抓,纳入相关条条例规范,促进了诚信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诚信制度化工作机制,在全市形成重承诺、守信义、以诚立业、以信取人的社会氛围,市文明办着重从五方面推进诚信建设工作。持续有效推进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将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的重内容,在新闻媒体和公共场所宣传栏,以公益广告形式宣传诚信文化、契约精神、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等内容,大力弘扬诚信理念,让诚信意识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诚信建设入法入规。将诚信建设内容纳入《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等条例规范,依法规范和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村民)和各行业窗口单位讲诚信、重诺言、守信用,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形成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促进诚信建设与文明创建深度融合。明确将诚信建设工作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文明创建工作的测评指标,纳入《西宁市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办法》《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文明村镇测评体系》《文明社区测评体系》的测评内容,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与本单位诚信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发挥道德模范作用,引领社会风尚。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模范人物在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推荐评选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活动,并通过各级媒体积极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引导群众见贤思齐。分解落实诚信建设工作任务。将诚信建设工作列入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全市部分重点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推动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