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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医保减征缓缴 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 :西宁市城北区医疗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3:28 打印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推全区企业复工复产,城北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省市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阶段性减半征收及缓缴政策。对除机关事业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外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现阶段性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从2020年2月起至6月共5个月。对2月份已经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区医保局重新核定缴额,将按照程序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对减征等帮扶措施后,缴费仍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在缓缴期间,免收企业职工医保费缓缴期间滞纳金。同时减半征收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区医疗保障局切实优化办理程序,利用微信等多渠道宣传、持续完善经办管理服务等措施,认真落实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减征缓缴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力支持有序复工复产。

“得益于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减征政策,公司2月和3月共减征了职工医疗保险费将近3万元,减轻了公司的负担,在确保疫情防控的情况下,公司正在逐步有序加快复工复产。”某乳业公司总经理充满信心地说。

据统计,2月至3月份,全区共减征企业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223.4495万元,受益企业共119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