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财政局诚信专栏信息
来源 :西宁市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3:10 打印
近年来,西宁市财政局积极推进财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就推进深化组织制度建设、坚持公示共享、加强财政信用宣传教育、细化监管考核四个方面提高财政工作的信用度。一是加强机关信用管理,深入推进政务领域诚信建设。在制定出台《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和九个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的基础上,围绕加强财政信用风险的防范、控制和监督,全面梳理排查制度机制、业务流程中可能引发信用风险的重点环节,初步建立内控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内控建设对财政信用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同时,建立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资金监管机制,针对项目实施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企业或者金融机构,出台了一系列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等具体事项的制度办法和配套措施。二是提升公信形象有公示。扎实推进“双公示”常态化,主动对外公布西宁预决算信息、“放管服”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减税降费信息、重大财政政策和政府债券信用相关情况,满足群众信息需求,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三是组织四区三县及各园区财政局在中心广场集中开展诚信建设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对企业所反映较为突出的政府采购投诉、质疑答复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就企业税负和企业诚信建设工作进行了探讨。同时,推动《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落实,帮助企业了解和享受有关惠企减负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信用税收优惠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舆论氛围。四是加强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管,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形式,开展对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定点供应商政府采购制度落实情况、履约验收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采购活动的“事后”监管。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不良行为的,按照规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结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公告,为各部门提供共享利用,并接受社会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