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出台新政力促科技成果转化
来源 :西海都市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3:10 打印
7月28日,记者从西宁首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会上了解到,为有效激活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加强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西宁市制定了《西宁市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直击科技成果转化短板。
《措施》首次提出将支持市、县区(园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协会),对新建运行1年以上工作成效显著的创新联盟(协会),经考核评定为优秀的,一次性引导奖励10万元。对成长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一次性引导奖励10万元。
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成长为“瞪羚”企业,一次性引导奖励50万元;成长为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引导奖励40万元;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引导奖励30万元;成长为市级科技型企业,一次性引导奖励10万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与西宁地区企业共建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对新批准组建和新认定的国家(共建)重点实验室,单项奖最高不超过400万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与西宁地区企业共建技术创新中心,对新批准组建和新认定的技术创新中心,单项奖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对新建的中试熟化平台,依据上年度研发费用投资额的10%,连续两年给予资金支持,累计总额不超过400万元。对省上相关部门审核、新批准建立并投入使用的院士工作站,单个站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省上相关部门审核、新批准建立并投入使用的专家工作站,单个站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孵化器,一次性引导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星创天地,一次性引导奖励20万元。
对交易成功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重大项目,西宁市将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买方50万元至100万元资金支持。对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两类合同,经认定后对买方给予3%的技术合同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或技术经纪人促成交易的给予1%的技术合同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