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市场监管局约谈11家医美机构
来源 :西海都市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2 21:34 打印
继约谈西宁市王家庄小商品批发市场商户后,9月16日,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医疗美容机构专项整治行政约谈会,对11家医疗美容机构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合理检查,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青海省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8月、9月,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医疗专项检查组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发现,各医疗美容机构存在宣传海报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涉嫌虚假宣传;销售商品、药材未明码标价、明码标价不规范、价格公示未上墙;涉嫌虚构原价;台账不规范;未开具正规发票;未公开医疗检查项目及价格;捆绑收取不必要费用等问题。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国家利益,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
为此,西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集体约谈会,要求各医疗机构杜绝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检查,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检查工作,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无依据检查,开展非诊疗需要的重复检查,开展特殊检查无知情同意书,未公开医疗检查项目及价格,对科室或医务人员设置业务收入指标,业务收入与医务人员薪酬直接挂钩,违反配置规划,擅自采购、配置大型检查设备,违规捆绑收取不必要费用,乱收费和设置不正当价格等不合理医疗行为。
杜绝在疫苗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走私,及疫苗接种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行医和以疫苗为幌子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杜绝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杜绝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小病大治、重复检查、捆绑推销药品耗材、将普通食品冒充特药食品推荐给患者、医疗机构内宣传和销售母乳代用品等行为;杜绝在药品、器械、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违规收取回扣;杜绝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及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等行为,及医疗美容行业使用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保健品等乱象;杜绝虚标价格或超标准收费;杜绝以快速核酸检测为名实施诈骗或故意篡改核酸检测证明等不正之风。
西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成刚表示,将持续加大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医疗行业专项整治,积极探索行业自律管理模式。医疗机构应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行业自律,增强法治意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诚实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