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这些食品样品抽检不合格
来源 :西宁晚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2 21:34 打印
近期,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各类食品1340批次,经检测:合格1336批次,不合格4批次。
1.西宁市湟中区民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商店销售的润邑喜庆红葡萄酒(标识生产企业为山东格林豪泰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8年12月8日、规格为750ML/瓶),经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26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判定为不合格。
2.西宁市城东区铭和食品商行销售的松软蛋糕(标识生产企业为玉田县丽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规格为散装),经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664g/kg,标准规定为≤0.5g/kg,判定为不合格。
3.西宁市湟源县华通超市销售的油麦菜,经青海新世纪检测认证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氧乐果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氧乐果数检出值0.032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判定为不合格。
4.青海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销售的咖喱牦牛肉干(标识生产企业为青海开心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1年09月18日、规格为80克/袋),经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验,菌落总数项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的规定,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1×10,8.9×10,6.8×10,8.1×10,7.2×10,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CFU/g,判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