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查处3起 扶贫领域贪腐案
来源 :西海都市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19 打印
为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挥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7月8日,西宁市纪委通报查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青山乡马场村原村委会主任陈荣以权谋私问题。
2016年8月,陈荣违反村委会议事原则和组织程序,在未经村委会集体研究、未向群众公示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伪造他人签字、私盖村委会公章,将其妻子列为精准扶贫公益岗位对象,虚报冒领劳动报酬1.5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1月,陈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全部追缴。
●湟中县原农业和扶贫开发科技局干部李海英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
2011年、2013年春节期间在拦隆口镇卡阳村人畜饮水工程项目、土门关乡村庄太阳能路灯安装及上五庄镇包勒村旅游扶贫项目验收过程中,李海英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承包商礼金礼品,价值0.33万元;2011年、2014年在田家寨镇田家寨村整村推进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中,李海英履职不力,对项目资金拨付环节审核不到位,导致扶贫项目资金被违规套取、搬迁补助款被骗取问题的发生。2019年4月,李海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湟源县大华镇黄茂村原党支部书记张胜安、村委会主任黄元德、会计马占彪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2013年,张胜安、黄元德、马占彪利用职务便利,在整村推进牛羊育肥养殖项目实施过程中,编造农户入股协议书、购买牛羊证明、黄茂村2013年整村推进项目花名册等虚假资料,套取扶贫项目资金120.5万元,按每户4650元在全村进行平分。此外,黄元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黄元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9年4月,张胜安、马占彪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此,西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努力做到脱贫攻坚工作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的触角就跟进到哪里,项目资金流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覆盖到哪里,对扶贫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对基层党员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一经发现,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