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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法院审理首例涉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

来源 :青海法制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02 打印

 

大通讯(瓦世英)近日,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1年,缓期两年执行。

今年1月19日16时许,被告人赵某和家人到自家坟地给已故双亲上坟烧纸,不慎将燃烧的烧纸散落到坟地周围的草丛,导致火灾发生。火灾发生后,被告人赵某积极参与救火,并拨打了119火警电话。后经林业部门核实,此次火灾过火面积6.93公顷,过火地为未成林造林地,烧毁樟子松、青杨、锦鸡儿、沙棘等灌木林,造成经济损失208393元,重植费用21.71万元。

大通县法院立足县域生态发展战略需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有力打击危害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近年来审理了多起草原、森林、退耕还林地内失火案件,惩处了多名危害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人员。在审理相关生态保护案件时,大通县法院以案释法,向广大群众宣传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理念,普及生态保护法律知识,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