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专项整治
来源 :市安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01 打印
为深刻汲取大通县“8·1”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教训,全面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近期,市安委会印发了《西宁市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专项整治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历时2个月,将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剧毒品使用单位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特别是城中村、棚户区非法储存、加工、运输、销售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窝点作为整治重点;按照“地毯式、全覆盖”的工作要求,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一批突出非法违法行为、停产整顿一批拒不整改隐患的企业、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惩处一批非法违法相关责任人,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发生。
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及时下发专项检查通知,组织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据反馈信息得知,目前,城东区共检查各类企业192家,排查隐患100条,现场整改隐患42条,限期整改56条,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0份;路检路查车辆130余台、农村面包车30余台、危化品运输车辆9台,现场处罚43起(其中处罚违法载货6起,私自改装4起,违反禁限行规定19起,货车超高3起,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起)。城中区共排查出租房屋282余家、仓库6家、检查小微生产企业12家、非法运输倒装液化气罐车3辆。查获50公斤液化气罐45个、15公斤液化气罐98个、二氧化碳气瓶2个、氧气瓶32个、乙炔气瓶4个、气瓶24个、氩气气瓶5个、氮气气瓶5个、液氮气瓶1个,1名当事人移交至辖区派出所处理。城北区安委会副主任、副区长陈永钦8月3日带领区安监局在晋家湾查处一辆非法倒装液化气罐的车辆(查获非法倒装气瓶21个),在宋家寨村一出租民房内查获非法储存倒装、液化气罐窝点,现场查获50公斤液化气罐15个,倒装气枪1具。湟中县副县长李超于8月3日带领安监、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上新庄、西堡、李家山镇3家停车场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6条;8月8日,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对田家寨一大型养殖场存放、使用危险物品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湟源县县委书记、县安委会主任马建立及时召开第3次安委会,认真听取全县1至7月份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工作汇报,并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沿109国道线实地检验了辖区部署开展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目前,该县已检查单位、个体商户120 家,立案5 起,已查处甲醇燃料1.28吨,价值1920元,柴油3吨,生物油6吨,汽油110斤,乙炔瓶10个、氧气瓶36个,拘留非法运输人员1名。生物园区共排查工贸企业租户32户、建筑施工工地8家、商贸企业7家、沿街门店239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加气站)1家、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2家、货运车辆43台次,其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13台次,未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现象。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制定了《西宁市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从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控、全面开展危险货物运输隐患排查整治、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联网联控管理、严格危险货物运输过程管理管理、严格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公交集团公司加强CNG加气站、公交车辆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停车场管理中心加强停车安全管理等8个方面,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具体安排。市经信委采取“专家查隐患”的形式,会同相关县区、园区经济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甘河工业园区西部矿业锌业分公司、云天化2家重点企业,开展了全市工业和国资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共发现各类隐患问题7 条。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石俊带领相关负责人,对于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3处早期人防工事进行了为期半天的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
在后期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市委会办公室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把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综合协调督查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不严格的,按照《西宁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暂行办法》严肃追究企业、有关地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