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潘志刚、杨小民带队督导全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 :市安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01 打印
为督促指导全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双打”专项行动和2018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8月17日,市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潘志刚、杨小民带领安监、交通、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督导组,先后深入城中区南川西路红星村、总寨镇逯家寨村,湟中县银路城市燃气储运销售有限公司、多巴镇2家大型停车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此次专项督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关注焦点突击投向辖区部分城乡结合部、城镇偏远村落等监管“盲区”,通过查看“末端边缘”实情,检验各地区、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针对全市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落实、《危化品管控责任书》签订和《举报奖励通报》宣传等具体工作执行情况,充分体现了“地毯式、全覆盖”整治要求。在城中辖区督导期间,督导组发现鑫青五金焊接部电焊工无证操作,对其当场下达《强制措施指令书》并要求停产整顿;对于芳龙海绵厂存在车间内未设置临边防护,化学品聚醚、聚合物多元醇、硅油未分类堆放,消防栓压力不足等问题,责令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重新进行安全现状评估,严防事故发生。检查湟中县银路城市燃气储运销售有限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期间,发现隔壁物流园长期堆放大量工业用盐,导致燃气站内及周边林木枯萎死亡、腐蚀地下管线的安全隐患,当场责令县政府组织林业、环保、安监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除患;来到多巴镇大型停车场、好运来停车场,督导组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责任,强化监管,谆谆教导停车场负责人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场区内外管理,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要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依法依规经营。
综合本次督导情况,副市长潘志刚、杨小民就后期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地区、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人为本,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全力压减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预防较大以上事故,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二是市安委办要严格履行综合协调职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西宁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暂行办法》等,加强对各地区、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督导力度,有效降低风险、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大力弘扬“新青海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为全市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贯彻“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