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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套取公积金将列失信黑名单

来源 :西宁晚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00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芳旭)近日,省公积金中心发现有中介机构为达到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目的,为缴存职工提供异地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时使用虚假资料,非法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省公积金中心通过多方渠道查处并采取相应措施,对购房提取等资料进行严格把关,对非法利用虚假资料套取公积金的,列入失信黑名单,还将标注骗提记录,伴随终生。

据了解,由于在贷款购房时,有些职工因不符合提取所需条件,为将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变现”,向非法中介机构缴纳高额的手续费,伪造相关发票、合同及结婚证件等行为,非法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

为了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利益,不让中介机构从中牟取暴利,省公积金中心将在平常的公积金提取审批中从严把关核查提取资料,一经发现利用虚假资料套取公积金,将冻结个人公积金账户,视情节严重程度在1—5年期间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时,标注骗提记录,并伴随终生。

省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个人征信在生活中越来越重要,是我们的“经济身份”。当个人征信被列入黑名单后,将影响个人办理贷款、信用卡、消费贷款等个人金融业务,情节严重的还将影响个人出行。缴存职工通过伪造虚假材料套取公积金的行为是违法的,请大家合理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不要为自己的征信“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