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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客运治安管理办法》出台

来源 :信用西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3:45 打印

 

12月25日,记者从西宁市司法局获悉,为了规范客运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西宁市重新制定了《西宁市客运治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办法》加强了公交车、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车、城市旅游客车和其他从事客运经营车辆的监管,特别规定客运治安管理实行安全背景审查制度,对客运车辆和客运站(场)的所有者、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经审查,对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应当调整工作岗位,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

《办法》规定了客运经营者依法履行安全检查的职责,对乘客拒不接受治安安全检查的,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责令其出站;对乘客携带、托运的物品进行查验,有扰乱公共秩序的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客运车辆所有者、从业人员发现可疑物品、可疑人员或者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客运车辆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正常使用,并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视频监控资料。

《办法》对乘客文明乘车也做了规定。针对当前司机与乘客时常发生冲突问题,规定了乘客在车辆行驶中,不得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不得殴打、拉拽驾驶员或者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