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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提取公积金要心明眼亮

来源 :西宁晚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3:44 打印

 

对市民来说,提取住房公积金来购房,既方便又省心。然而,很多市民因不了解公积金申请政策和条件,在房产商和公积金中心之间来回跑冤枉路,甚至轻信代办手续的非法组织,吃了大亏。就市民最关心的几个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刚刚大学毕业的刘蓉想在西宁买房子,但不知道自己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大学生等群体均可通过自主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条件后,即可直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其他组织及个人以代缴代办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业务为由,收取购房人无关手续费的行为,一经发现,中心将及时受理,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房产商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怎么办?

有市民反映,好不容易看上了一套房子,有些房地产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给购房者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据了解,房产商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对房产商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一经发现,中心将及时受理,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一旦违规使用将记录为失信行为

提取公积金一定要诚实守信。据介绍,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时,应按照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资料,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不得以伪造购房信息等手段协助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违规使用情况一经发现,将记录其失信行为,并限制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通报至职工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