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法院:征信申诉条件严格,切莫轻信“征信修复”
来源 :青海法制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3:14 打印
近日,城西法院受理了多起委托办理“征信修复”引发的纠纷。
刚刚参加工作的马某因办理购房贷款时,在向银行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时,发现自己在大学期间办理的助学贷款存在多笔逾期还款的记录,无法申请购房贷款,马某想起自己微信朋友圈中“征信修复”广告,在朋友介绍下来到某征信服务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征信异议申请委托代理合同》,公司承诺在45个工作日内对代理的全部征信异议申请成功,马某当日向该公司支付了50000元“征信修复费”并提供了个人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和一张电话卡。但几个月过去了,马某再次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时,发现贷款逾期记录并没有被消除,马某再次找到公司要求退款时,发现公司已经搬离,马某便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退还已经支付的委托费用。经本院审理,一审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征信异议申请委托代理合同》,判令该公司向马某退还委托费用50000元。
“个人征信”广泛用于银行的各类消费信贷业务,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申请信用卡、购车、购房贷款等都需要提供个人征信记录。《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因此,如果存在征信记录错误,本人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在非恶意逾期且能够开具证明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申诉撤销不良征信记录的,但是征信异议申请的要求十分严格,并不是所有的逾期记录都可以撤销。
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信用卡逾期、贷款逾期、网贷逾期等不良征信,最重要的就是按时还款,保持良好的信用习惯。目前因疫情影响部分人群征信逾期,建议与贷款银行协商处理,如果确实存在征信信息错误的情况,也要谨慎选择合法的征信公司办理征信异议申诉事项,切莫盲目相信“征信100%修复”等虚假宣传,不但可能无法“修复征信”,遭受经济损失,还会存在泄露个人隐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