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水利行业社会信用意识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
来源 :西宁市水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09 打印
近日,西宁市水务局印发《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水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完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有条件清偿的地方“两款一金”(工程款、物资采购款、涉企保证金)、国有企业欠款等清欠工作。一是抓紧组织落实清欠。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制,重点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两款一金”,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督促各项目按照规定目标,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拨付,将应付未付账款限时清零。二是坚决防止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水利建设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项目概算及概算调整必须制定资金平衡方案,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三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相关法规制度,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以“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为重点,依托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信用西宁(青海)”平台,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维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