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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用管理促进定点医药机构提升医保服务质量

来源 :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47 打印

 

 

古人云:“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一个行业要实现真正的持续发展,良好信用是关键、是基石。近年来,西宁市社会保险服务局通过签订《西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制定《西宁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办法》《西宁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与新准入的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承诺书》等方式,建立起定点医药机构的失信约束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遵守诊疗规范、提高诚信意识从而提高医保服务水平,增加参保患者的满意度。

2017年西宁市社保局对违反《西宁市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按照违规违约程度进行约谈、扣款、暂停服务协议等处罚,约谈定点医药机构100余家、拒付不合理支出的医保基金610余万元、违约处罚40余万元,暂停4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刷卡结算,达到“失信惩戒、闻者足戒”效果,各定点医药机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得到很大提升,能够自觉负责的履行《医保服务协议》。

今后,市社保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信者的约束作用,将定点医疗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情况纳入诚信服务体系管理,强力打击各种骗取医保基金和侵害患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水平,维护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