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发挥法制职能作用 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来源 :西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44 打印
市政府法制办发挥法制职能作用 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作为市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立足工作职能,充分发挥法制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政府法制工作紧密融合、同步谋划、共同推进,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注重统筹谋划,推进政府诚信建设法治化。市政府法制办将诚信与法治有机统一起来,把诚信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始终,以法治政府建设带动诚信政府建设。对《西宁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西宁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为市信用体系制度建设的合法性筑牢了最后一道防护网。
二是加强执法监督,营造良好诚信执法环境。根据国家城市信用检测制度标准分工要求,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通过建立、健全《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细则》《西宁市行政案件败诉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西宁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全市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确保诚信执法。
三是强化公开力度,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要求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将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进行技术处理后在门户网站公示;同时,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要求,将涉及法人的复议决定书在信用平台上予以公示,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和权威性,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
四是开展诚信宣传,提高干部职工诚信意识。市政府法制办召开信用体系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论述》等诚信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同时,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月、“创建日”等活动,大力宣传信用建设有关政策法规,弘扬诚信典型,鞭挞失信行为,提高广大群众和法人组织对社会信用建设的遵从度和参与率,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