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诚信建设点亮城市文明
来源 :中共西宁市委宣传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2 21:42 打印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是做人之本、立业之基。一直以来,西宁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打造诚信西宁为目标,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诚信主题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市民诚信意识,为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提供有力道德支撑。
加强诚信宣传,弘扬诚信理念。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引领文明风尚作用和“两微一端”传播效果,采取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网上网下同频的方式,大力弘扬诚信理念。将诚信纳入文明法治建设,出台《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做到包容诚信”“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不文明行为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市文明办印发《西宁市民文明手册》,对诚信内容进行宣传解读。市属媒体推出《以权力“减法”服务“加法”激发市场“乘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读 诚信:公民道德的基石》等稿件1158篇,新媒体累计发稿2420篇。同时积极协调中央及省级媒体刊发《青海税务:部门协作联合惩戒彰显税收监管威力》《加强“抗疫”诚信宣传严惩哄抬价格等不良行为》等稿件170余篇。举办首次西宁市出版印刷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将出版印刷法律法规、诚信文化作为重点课程,培训从业人员198人。通过一系列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使诚信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营造诚信建设的社会氛围。
深化道德内涵,强化制度约束。制定《西宁市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联合奖惩协同等机制。将诚信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中,作为考核各地区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细化测评体系,明确诚信创建内容,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特点,将诚信建设融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五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中,制定《西宁市文明单位创建与管理办法》《西宁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管理负面清单》,对重大诚信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在全市营造了重视诚信建设、参与诚信建设、将诚信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多方面的局面。
突出典型引领,筑牢诚信品牌。组织开展“文明诚信民营企业”和“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评选活动,命名“西宁市文明诚信民营企业”79家,“西宁市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67家,将诚信建设由外在要求转变为企业和经营者个人的内在动力。开展诚实守信道德模范选树宣传,评选出马兆红等全国、省市级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和提名奖28人。对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组织西宁市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事迹宣讲活动12场,同时各县区、各单位以宣讲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内的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的宣讲活动,用榜样的鲜活故事,引领社会学习诚信品德,在全市形成了知荣辱、讲诚信、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