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电梯安全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42 打印
10月25日,西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2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了《西宁市电梯安全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对提高西宁市电梯使用安全,保障市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意义重大。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加快,西宁市电梯数量迅猛增长。截至目前,全市注册电梯15120台、在用电梯14031台,年平均增速约20%。随着我市电梯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以及大批电梯进入老旧期,电梯安全管理面临较大压力,电梯安全已成为备受关注的民生问题。近年来,西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将其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始终把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不断加强对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和日常使用等各环节的全程监管,进一步落实和强化电梯安全各方责任,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合力,守住了不发生较大以上和社会影响较大电梯安全事故的底线。 《西宁市电梯安全条例》共七章五十条,内容涵盖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监督管理等全过程。厘清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电梯行业协会的职责;将电梯安全纳入“智慧城市”、“平安西宁”建设;推进了安全状况公示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了电梯运行费用的收集、使用和管理;推行了电梯安全管理智能化远程监测系统建设,建立电梯应急处置协调机制;规定了乘客正确、文明使用电梯的行为等内容。
《西宁市电梯安全条例》的发布施行,有利于进一步细化、补充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而提高我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全市电梯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