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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西宁晚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15 打印

 

为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挥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大通县青山乡马场村原村委会主任陈荣以权谋私问题。2016年8月,陈荣违反村委会议事原则和组织程序,在未经村委会集体研究、未向群众公示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伪造他人签字、私盖村委会公章,将其妻子列为精准扶贫公益岗位对象,虚报冒领劳动报酬1.5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1月,陈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全部追缴。

湟中县原农业和扶贫开发科技局干部李海英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2011年、2013年春节期间和在拦隆口镇卡阳村人畜饮水工程项目、土门关乡村庄太阳能路灯安装及上五庄镇包勒村旅游扶贫项目验收过程中,李海英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承包商礼金礼品价值0.33万元;2011年、2014年在田家寨镇田家寨村整村推进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中,李海英履职不力,对项目资金拨付环节审核不到位,导致扶贫项目资金被违规套取、搬迁补助款被骗取问题的发生。2019年4月,李海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湟源县大华镇黄茂村原党支部书记张胜安、村委会主任黄元德、会计马占彪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3年,张胜安、黄元德、马占彪利用职务便利,在整村推进牛羊育肥养殖项目实施过程中,编造《农户入股协议书》《购买牛羊证明》《黄茂村2013年整村推进项目花名册》等虚假资料,套取扶贫项目资金120.5万元,按每户4650元在全村进行平分。此外,黄元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黄元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9年4月,张胜安、马占彪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的实际成效,侵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的是党的形象。对以上3起典型案例的查处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零容忍态度,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对查纠基层党员干部作风问题的恒心和韧劲。

通报强调,各地区要持续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严格对照脱贫攻坚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以及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考核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各级扶贫工作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项目、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扶贫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减存量、遏增量,聚焦扶贫项目落实、资金使用,努力做到脱贫攻坚工作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的触角就跟进到哪里,项目资金流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覆盖到哪里,对扶贫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对基层党员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一经发现,坚决查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