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用法治力量推动移风易俗
2020年9月1日起,《西宁市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从制定立法调研方案,到禁放区域的划定,再到限制销售燃放和处罚等制度的设定,突出反映了西宁市政府“立管用的法、突出立小而精的法、立特色鲜明的法”的立法理念,不求大而全,力争每一条规范都能够在社会实践中得到有效落实和应用,使政府规章真正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有特色”,为全面开启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新征程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燃放烟花爆竹是市民营造喜庆气氛、驱灾辟邪的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十分严重,由此而产生污染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别是在城镇建成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各式烟花爆竹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18年12月,西宁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通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和巩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制度安排和经验做法及时上升为政府规章十分必要。
据公安部门统计,2020年截至目前涉及烟花爆竹噪音扰民警情167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1%。全市各职能部门也依据《规定》的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做好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公安机关岁末年初开展持续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教育部门组织校园宣传活动,引导学生群体拒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政部门办理结婚、丧葬手续时宣传告知,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餐饮、住宿、婚庆、典礼、殡葬等服务经营者通过张贴禁放标识、直接劝导等方式主动告知违规燃放行为,不仅提高了经营者自身的自觉性,还极大提升了社会宣传实效,使自觉禁燃禁放成为社会共识。(来源:西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