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3年春运后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近日,石楼交警根据“春雷行动”及“春风行动”具体工作部署,在辖区持续开展酒醉驾查处工作。
1.2月12日,石楼交警城区中队民警路查行动中在延安街1公里200米处查获兰某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75mg/100ml),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2月12日,王村中队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派警,群众举报刘某军驾驶小型汽车在沁园春大街延安街路段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测试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21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3.2月13日,石楼交警大队机动小分队民警路查行动中在石小线路段查获郑某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移交至王村中队,经民警测试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68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