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推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
来源 :扬州市政务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10-02 12:15 打印
9月18日,扬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电子化在线应用功能正式上线。今年7月,扬州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印发《关于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信用承诺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8月1日起,全市1000万元及以下(按标段计)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试行企业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通知》印发后,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动作为,在大力宣传推广应用的同时,发挥信息化优势,顺利完成信用承诺函的电子化应用系统改造,确保惠企减负政策取得实效。
信用承诺函电子化应用功能上线后,招标人(代理机构)可在制作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需要在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相应节点勾选应用。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可在线选择、编辑并完成电子签章,系统将自动生成信用承诺函电子件,并自动纳入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后方予以公布。交易系统可在开标后即时获取相应标段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承诺函信息,并自动归集推送至招标人、招标代理端以及评标委员会。本次电子化改造,还按照文件规定对企业信用承诺函内容进行了模板固化,有效规避投标人自行草拟并扫描上传承诺时篡改、误改模板内容引发的交易风险,切实保障各方市场主体权益。此外,实现电子化改造后,投标人提交的信用承诺函将推送归集至省公共服务平台,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领域的信用管理。
目前,进入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已接受包括现金、支票,以及银行、保险、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单、企业信用承诺函等各类投标保证金形式。推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则是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的重要手段,8月1日以来,扬州市已使用承诺函1109笔。随着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承诺函电子化应用功能的上线实施,政策执行的规范化、便利化程度将进一步提升,相关政策红利将得到进一步释放,扬州市招投标市场活力也将得到进一步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