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应急管理领域试行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
来源 :厦门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7-18 11:03 打印
福建厦门:应急管理领域试行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
安全生产也有信用分类分级了,您所在的企业会是几级?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申请政策性资金、评先评优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并且限制申请政府补贴资金支持,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活动。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厦门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厦门市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5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根据《办法》,厦门应急管理领域将试行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
信用分级具体如何确定?信用等级高,将享受哪些“政策红包”?信用等级低,又将受到怎样的惩戒?对此,厦门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详细解读。
创新应急监管方式
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旨在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监管效能的有力抓手。
《办法》共六章、二十九条,明确了分类分级标准、信用评价管理、分类分级监管与应用、权利保障与监督责任等。《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推进厦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厦门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诚信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标准
根据《办法》,厦门应急管理部门将对在本市区域内本部门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分类分级监管。
信用分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行业领域属性,分为非煤矿山类、危险化学品类、工矿类、商贸类、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等。本市应急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和分类分级监管工作中,将结合实际细化分类。
安全生产信用等级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行政处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联合惩戒等情况分为一级(优秀)、二级(良好)、三级(达标)、四级(较差)、五级(差)5个级别。
信用评价结果每年更新发布一次
安全生产信用评价遵循公正、客观、科学、公开的原则。评价标准包括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类信息行业指标。
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结果经确认无异议或者完成异议处理的,在市级应急管理部门门户网站上发布。
值得一提的是,信用评价等级依据信用信息变化情况实行动态调整,信用评价结果每年更新发布一次;信用评价结果调整为五级或者由五级调整为其他级别的,实时进行发布。
守信激励 失信惩戒
厦门应急管理部门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按照“一主体一档案,一事件一记录”的原则整合有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信用信息、信用评价结果等记录,建立安全生产信用电子档案,实现全流程可追溯。
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公共服务、适用政府财政性优惠政策、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状况作为重要参考。其中,对一级、二级信用主体采取守信激励措施,对三级、四级信用主体采取差异化措施,对五级信用主体采取失信惩戒措施。
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还将在保障生产经营单位权益的基础上,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社会机构合作,推进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信易+”便企惠民活动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