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长假即将来临,餐饮消费将迎来高峰,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结合春夏季饮食特点,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五一假期食品安全预警:
一、餐饮经营单位必须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不得超范围、超供餐能力经营,做到“量力而行”;同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晨检制度、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及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诚信经营,杜绝不法行为;承办大型宴席的餐饮单位和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必须主动向当地的监管部门申请备案,做好食品留样,并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二、消费者外出就餐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就餐结束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在家就餐时,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加工制作餐具、用具、砧板、容器应生熟分开,且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冰箱中冷藏食物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慎食野生植物,不随意采食不认识的野生植物和蘑菇。
三、消费者采购加工的食品原材料要新鲜,不使用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加工四季豆、豆浆等含天然毒素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不采购发芽的土豆、野生蘑菇、不明物种的鱼贝类产品等;不采购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或未取得兽医卫生检疫证明的畜禽肉;不采购街头无证摊贩加工制作的熟肉食品等。
四、消费者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要防止交叉污染,重点防止生食、熟食、半成品、食品原料间形成的交叉污染。
五、消费者自办集体宴席要到当地监管部门或村委会备案,保证具有与供应饭菜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地,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承办宴席的厨师要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操作技能。
六、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等可疑食物中毒症状时,保存好有问题食品样品及消费票据等相关证据,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和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15),并就近到正规医院治疗,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