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防控药品、医疗器械和相关商品的供应,维护好市场秩序和价格稳定,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周密安排部署,及时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抽调人员成立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全力保障市场价格秩序,确保民生商品价格稳定。
及时提醒告诫,强化宣传引导。密切监测、关注近期肉类、粮油、禽蛋蔬菜等百姓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与各商店超市签订《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稳价承诺书》818份,通过网站、“两微一端”、经营户监管群向各市场主体公开发布《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相关商品价格提醒告诫书》。各县区局印制发放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1036份。及时告诫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各经营主体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好相关登记及检查记录。
全面督导检查,稳定价格秩序。加大民生商品、防疫物资价格监管。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严格执行21种主要蔬菜品种、猪牛羊肉批零差率参考指导价格的情况不间断地实施巡查、检查;全面开展口罩、酒精、相关药品等防疫物资的市场巡查,严格要求经营者合理合法经营,维护防疫物资价格稳定,做好防疫物资保供稳价工作;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串通涨价、恶意控销等价格违法行为。自2021年10月21日起,共出动执法人员2273人次,检查超市501家次,农贸市场368家次,药店及防疫商品经营户1464家次,牛羊猪肉经营户1186户次,现场要求责令整改62家,停业整顿32家。
倡导明码标价,规范经营行为。以提高明码标价普及率为抓手,进一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倡导经营者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货签统一、标示醒目,促进市场公平、公开,价格信息公开透明。持续加大消费市场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经营者不明码标价行为,坚决杜绝价外加价、捆绑销售、搭售商品,虚构原价、误导消费等价格欺诈行为发生。确保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现场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35家经营户进行了整改。
下一步,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继续采取发布提醒告诫、发放宣传册、行政约谈等多种方式积极向市场主体宣传价格法律、政策,引导、督促市场主体提高价格自律意识,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并组织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做好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查处,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布,全力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确保商品价格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