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双公示”数据报送工作,提升“双公示”信息质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通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要求加强和规范“双公示”工作。组织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学习交流会,切实把“双公示”工作落到实处,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认真梳理,明确责任。要加强“双公示”数据的归集工作,消除信息漏报、瞒报问题,提升数据质量。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原则,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相关理论学习,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对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切实强化“双公示”信息报送的责任意识。
二是动态管理,及时公示。将“双公示”工作作为转变工作职能、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定期会商研判,确保“双公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双公示”信息归集清单》要求,及时、准确、合法公示相关信息,切实做到不瞒报、不漏报。
三是严格执法,压实责任。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在作出行政决定起的7个工作日内充分利用县政府官方网站、“互联网+执法”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管理系统(信用西宁)等信用平台,多渠道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促进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不断推进社会诚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