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信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城西区深入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试点工作,重点围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快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开展“信用商圈”“信用物业”企业创建等11个方面制定了信用评价等级标准,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审批服务和其他政务服务中,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城西区成立了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发《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西区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期召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试点工作方案》一季度公共信用评级评价工作。依托信用西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管理系统)归集信用信息数据,借力青海省信用监管系统,将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对其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制定评价标准,明确任务措施。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制定本领域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明确各项任务和措施,并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人社、发改、建设等部门重点围绕拖欠农民工工资、信用商圈和信用物业建设等领域,制定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依法依规定期实施信用监管和联合奖惩。
运用评价结果,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持续开展对不同领域失信行为的整治和监督检查,形成有效的失信约束和惩戒机制。截至2024年一季度,评定信用商圈红榜企业5家、黑榜企业2家;评定信用物业白名单20家予以通报表彰、黑名单5家责令限期整改;对辖区医疗机构立案查处并办结不良执业失信行为相关案件3起;纳入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1家;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4家,并将结果在区政府网站和西宁晚报予以公示,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降低检查频次;对信用状况较差的市场主体,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增加检查事项,倒逼市场主体加强诚信建设,打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