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提高市场主体年报质量。2024年3月5日,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内120余家经营单位召开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培训会,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对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年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年报网上操作流程,通过讲解信用约束案例,警示企业及时、准确提报年报,积累自身信用。二是落实中介机构代理年报责任,督促其应报尽报,并要求各代理记账机构务必在年报周期内完成所代理企业的2023年度年报公示义务。三是郑重提醒全区经营主体谨防“年报”诈骗电话、短信,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遇到申报年报的相关信息或电话,要求点击短信链接或在微信等聊天软件涉及转账行为时,应第一时间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确认,切勿轻信短信、电话中的缴费、罚款等说法,务必提高警惕,避免资金损失。四是市场主体要对年报公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下一步,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加大信用监管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对企业年报信息工作的认知、知晓率,确保年报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同时,依法做好“僵尸企业”清理工作,拧干市场主体泡沫,切实提高年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