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从开展劳动保障年检、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惩戒严重失信行为等举措入手,扎实推进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把落实根治欠薪“五项制度”作为评价工作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诚信等级评价创建活动。大力推行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对1478家单位进行了等级评定,其中,评定A级企业613家,B级企业861家,C级企业4家,并按照不同信用等级实行分类动态监管。
我省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基本实现随机抽查事项目录清、监察执法人员底数明、监管数据全。2020年,全省共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3809家,发现违法用工案件33件,在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督查下,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均已按期整改。
严格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纳入“黑名单”等制度,对欠薪失信违法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将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先后3次对12家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进行了曝光;建立欠薪企业“黑名单”并纳入政府公共信用平台,较好地发挥了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作用。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劳动和工资支付过程的日常监管,对发现的欠薪隐患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防止“小问题”引发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