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2020年度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7月22日上午,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约谈会。区县监管人员,12家食品生产生产企业及2家食品经营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通报了参会企业2020年监督抽检的总批次、不合格批次及不合格项目,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是企业法人(质量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愿过多投入,甚至偷工减料;二是原料的进购把关不严格,进厂不检测,个别未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质量控制主要靠个人感官和经验判断,食品未经检验就出厂销售。企业内部缺少专业检验技术人员,企业自检不到位,内设检验设施设备成摆设,没发挥作用,出厂检验报告有弄虚作假的嫌疑;三是产品执行标准滞后,标准内容修订更新不及时,检验项目和产品本身不相符;四是个别小企业私自改变生产条件、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标准等,造成产品二次污染,微生物超标;五是产品标识标签不规范,隐瞒事实、夸大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生产中使用了食品添加剂,产品标识标签上不予体现。区县监管部局对涉事的处置情况做了交流发言,涉事企业就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
会议强调,要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履行好监管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反面:一是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食品安全系统性自查,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企业要构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行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出厂销售等“全过程”记录制度,形成上下游食品质量安全可查询、可控制、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同时,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为重点,把好食品的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做到来源可查、质量可查、去向可查;三是企业要重视诚信体系建设,食品生产经营者即使是食品的“输出者”,又是食品的消费者,做的是良心行业,责任行业。履行监管职责方面: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监督检查要沉下去查实情,不能依靠看照片、看资料、听汇报。要查主体营业资质、要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查原料进购台账、要查工艺流程、要查设施设备清洗消毒、要查加工场所卫生状况、要查产品出厂检验、要查产品销货台账、要查人员管理与培训等。要坚持“一事一查、一事一办、一事一清”原则,对正在落实的事查进度,对没有落实的事查原因,对已经落实的事查效果;二是要严管重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年度抽检多次批次不合格和问题食品的企业,要列入监管的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及抽检的频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罚,并做好核查处置“五个到位”(风险控制到位、原因分析到位、整改复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三是要跟踪落实,督促企业整改。各地监管部门要对抽检发现的问题进行“问诊把脉,开方抓药”,积极联系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专家,与企业技术人员一起分析、查找不合格项目的原因,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时限清单、整改责任清单,督促企业做好整改落实。
会议要求,对涉事企业的整改: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牢牢把握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和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二要精准施策,对照不合格项目,深入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精准发力,精准整改;三要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上重下功夫。企业要舍得投入,肯投入,引进先进设施设备,优化工艺流程,拿得出过硬的产品,向产品质量要效益。监管人员要重视自身升业务素养,要有发现问题敏锐,分析问题的透彻,解决问题的能力。
会后,按照存在的问题,对涉事企业进行了约谈,签订了约谈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