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宁人,西宁是我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全市上下勠力同心、共同奋斗,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生活环境显著改善,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大幅提升。每一点进步、每一丝变化都凝聚着全市广大市民群众的心血和汗水!文明因您而兴,城市因您而美,衷心感谢您的支持参与!我们热切期望您积极行动起来,一如既往地参与创城、支持创城,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一份力、尽一份责。为此,我们倡议:
一、做城市文明的践行者。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西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西宁市市民文明手册》,做文明人、行文明路、说文明话,不信谣传谣,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遵守“一米线”,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二、做城市文明的维护者。爱护环境卫生。不乱贴乱画,不乱晒乱挂,不乱扔乱倒,不乱堆乱放,不破坏公共设施,不高空抛物,不噪音扰民,不破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文明养犬,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投放,争做干净优美西宁人。
三、做城市文明的传播者。熟记并践行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识,熟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应知应会内容,主动配合创建文明城市测评入户调查,传承文明礼仪,传递文明能量,充分展示夏都人民热情好客、文明有礼的精神风貌。
四、做城市文明的奉献者。从细微做起,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应陌生人的问路、求助等,对不文明现象进行劝阻和制止,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和各类公益活动,奉献爱心,回报社会,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形成“有时间做志愿服务、有困难找志愿者”的良好社会风尚。
市民朋友们,文明创建,人人有责,文明成果,大家共享。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时刻以“文明”的标尺规范自己的行为,在举手投足间涵养文明素养,传好创建文明城市的接力棒,身体力行促成文明城市蝶变!
西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