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打造诚信民政、信用民政,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民政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领导。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对信息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主体责任,将信息归集任务细分到各个科室,安排专人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民政相关数据上传归集。2023年上半年共上传各类数据10207条。
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运用“青海省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对申请救助对象实行“逢进必核”,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及优亲厚友现象,维护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公正。同时,核对平台已实现与公安、住建、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息比对交换,对核查发现隐瞒收入和财产、骗取社会救助待遇现象,依法取消其救助待遇。2023年上半年共核查各类救助家庭3567户。
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把社会组织登记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每年定期对全县各类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82家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对长期不换届,不按时参加年检,不经常开展活动的“三不”社会组织,依法引导进行注销登记。2023年共注销登记社会组织2家。同时,将年检结论与等级评估、财税优惠、购买服务等政策挂钩,积极培育优质社会组织,促进湟源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结合防养老诈骗宣传工作,婚姻登记“520”高峰日等宣传节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信用知识,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民政服务对象的诚信意识,共同营造“知信、守信、重信”的良好氛围。期间共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滚动播放宣传标语5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