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多举措持续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过程中,引导社会组织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民主决策、财务管理、重大活动报告和接受捐赠公示等制度。
二是规范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加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规范力度,帮助社会组织树立自律意识、完善自律机制。切实发挥年检作用,提高年检质量,确保年检内容全面、准确、真实。从制度上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
三是提高社会组织信用力度。在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期间推行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提高社会组织的守法守规意识。进一步增强民政服务对象的诚信意识,共同营造“知信、守信、重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