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10月18日上午,区残联工作人员对《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进行集中学习。
会议围绕制订《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意义、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开放和使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违反者将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全面深入系统的解读,了解具体的规定,也明确了作为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做诚信公民;大家一致表示,通过学习宣传,对《条例》内容和违反《条例》规定的严重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发挥好表率作用,真正让《条例》章程、法治理念、法律规定入脑入心、学深悟透,不断提升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此次学习和宣传《条例》活动,旨在引导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带头遵守《条例》、带头践行《条例》、带头监督《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执行,依法依规开展社会信用相关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提高信用意识,守信重信,维护良好信用记录,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