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信用中国(青海西宁)官方网站!今天是:
登录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长者模式|
【无障碍阅读】

信用中国(青海西宁)

     credit.xining.gov.cn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来源 :湟源县财政局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11-28 10:57 打印

湟源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采管、采购实际工作,以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为主线,以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履职行为为着力点,不断优化信用环境,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强化信息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一是严格落实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要求各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要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全流程信息均需在青海政府采购网进行意向公开。二是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切实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截至目前,在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共计1584条,完成采购备案手续项目226项,督促备案项目的发布了意向公开。完成集采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15项,发布14次中标结果公告,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100%,切实做到了“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全程留痕、全程可追溯”的一站式交易与监督管理。以公开促监管、以透明促公平,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有效提高了财政预算执行的透明度,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失信行为。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和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对政府采购领域违法失信行为进行严肃查处。2024年6月受理审计移送的涉嫌提供虚假业绩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罚款,同时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2024年8月9日已将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县财政局认真执行信用处罚公示机制,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并按规定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与“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

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代理机构考核。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我县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抽取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14个政府采购项目开展检查工作。通过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备案档案等内容进行检查。截止目前发现招标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的公告纸质与网上公告不一致,网上查询的中标候选人不一致,合同、质保书无签字盖章等25项问题。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对各招标代理机构提高招标代理执业水平、规范招投标行为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加强政策宣传,做到政府采购投诉有求必应。充分借助政府采购工作群、公众号、官方网络平台等宣传方式,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鼓励采购人学习和探讨政府采购业务,相互交流意见和看法,进一步强化采购人责任意识,规范采购行为。畅通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投诉,及时答复和处理,截至目前已做电话答复55条,并及时公开投诉处理结果,依法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

深化采购改革,优化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依托省、市采购一体化系统,促进政府采购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现已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操作电子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免收履约保证金,提高价格评审优惠力度,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贯彻落实政采活动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将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委托、评审专家管理的重要依据,促进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运用和共享。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继续把依法行政、守信践诺作为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中的核心内容,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营造诚信履约践诺氛围,有力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