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严抓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月17日,西宁市水务局作为“全省水利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受到省水利厅通报表扬。
一、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全年召开6次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专题会议,结合实际情况对西纳川水库、大华水库建设工程及“2019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青海省湟中县马家滩后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健全和落实各项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目标责任,落实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等单位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监管手段和措施,确保质量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质量安全监督程序,推进水利工程依法监督。严格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及时受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项目法人备案,做到监督申请有备案,质量安全监管有依据,进一步完善以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项目法人负责,质监机构监督为基础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满足工程建设要求,使工程质量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三、以“四不两直”督导检查为重点,保障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度,采取“四不两直”的督导检查工作方式,加大受监项目的质量监督巡回检查力度,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全年共开展各类综合检查20余次,组织巡回监督检查27次,下发巡回监督检查通报27份,下发安全生产检查台账40份,排查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45项,确保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扎实开展质量工作考核,促进监管水平不断提升。通过逐级开展质量工作考核,提高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意识,强化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理念,促进各单位在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力量和提高监管水平方面不断提升,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在2018—2019年度全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工作中,西宁市荣获A级(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