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肃州区依法依规落实失信惩戒措施,以食品药品、养老托幼、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工程质量、政府采购、交通运输、税务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对失信主体采取行政性、市场性或行业性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惩戒措施,并实行清单制管理,着力解决执行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将拖欠劳务工资、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力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加大移送公安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力度,充分利用拘传、罚款、拘留、限制消费等方式,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2021年,共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438人次(其中自然人1408名,法人及其他组织30个),在微信公众号、媒体、社区公告栏发布、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批283人次,对3214人次(其中自然人2907名,法人及其他组织307个)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不断强化失信惩戒在治理欠薪中的运用,对3家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了社会公布,对3户企业作出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决定。对区属224户用人单位开展了守法诚信等级评价(A级182户、B31户、 C级11户),依法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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