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
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资源属性和生态功能,在保障城乡供水、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和维系良好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确定地下水管控指标是落实地下水监督管理,特别是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要内容。根据水利部安排部署,我省自2020年4月启动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2024年1月5日,水利部印发了青海省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技术报告审查意见,确定我省2025和2030年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均为6.9亿立方米。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全省地下水管理,确保地下水管控指标分配方案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青海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等,参考了部分省市地下水管理工作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对地下水管理具体事项作出明确规定,《意见》先后通过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起草过程
省水利厅研究起草了《意见(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各市州政府、省有相关部门及厅机关相关处室单位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意见(审议稿)》,经2024年第1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后,经2月20日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三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地下水管控目标。
(二)主要任务。主要包括加强地下水调查评价与规划、加强地下水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加强地下水监督管理、加强地下水监测计量和加强地下水资源执法等六大项18小项任务。
一是加强地下水调查评价与规划。包括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价与规划、推动建立地下水储备制度。
二是加强地下水节约集约利用。包括严格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严格地下水用途管制。
三是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包括加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加强地下水应急水源管理、禁止开采难以更新的地下水、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四是加强地下水监督管理。包括加强疏干排水管理、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管理、规范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
五是加强地下水监测计量。包括加强地下水取水计量管理、完善地下水监测体系。
六是加强地下水资源执法。包括夯实监督管理责任、严厉查处地下水违法案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完善监管方式。
(三)保障措施。明确了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资金投入和健全长效机制3个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