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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住宅小区停车位收费 最高限价标准的通知

来源 :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2-18 17:07 打印

宁发改价格〔2020〕286号
西宁市住宅小区停车位收费
最高限价标准的通知
西宁市住宅小区机动车经营管理者:
为规范西宁市住宅小区内停车管理及收费行为,根据《青海省定价目录》《青海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青海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让利于民、质价相符、共管共享”的原则,制定了西宁市住宅小区停车位收费最高限价标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赁停车位收费标准
1.地上停车位租赁费最高限价为:70元/月·个;
2.地下停车位租赁费最高限价为:200元/月·个。
二、租赁停车位服务费标准
1.地上停车位服务费最高限价为:30元/月·个;
2.未出售地下停车位服务费最高限价为:60元/月·个。
三、已出售地下停车位服务费标准
服务费最高限价为:60元/月·个。
四、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车辆临时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临时停放2小时(含2小时)以内按5元收取,2小时--8小时(含8小时)以内按10元收取,8小时--24小时(含24小时)以内按15元收取。
五、相关要求
1.此标准为最高限价,根据地下停车场设施设备配置、地坪材质、服务标准及停车位富余等情况,可在20%范围内适当下调收费标准。
2.地上停车位租赁费归全体业主所有。
3.利用地上路面等公共用地划定停车位的,应当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停车位标线、标号清晰。
六、实施时间
本收费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