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命名“担当作为好干部”的决定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10-14 10:35 打印
近年来,全区广大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推动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勇于担当、奋发作为,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丰硕成果,涌现出一大批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隆重召开之际,为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自治区党委决定,命名田胎军等100名同志为“担当作为好干部”(名单附后)。
这次命名的“担当作为好干部”,是新时代全区干部队伍中的优秀代表。他们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服务人民群众、全面从严治党各条战线各个领域作出了突出实绩,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展现了担当作为的良好形象。希望被命名的干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一往无前、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当前,我区正处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繁重。自治区党委号召,全区广大干部要以“担当作为好干部”为榜样,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把内蒙古干部担当作为的形象立起来,推动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努力谱写内蒙古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