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的通知
国知发运字〔202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按照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2022年知识产权工作,制定《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2)》,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年3月16日
相关链接: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