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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建立海港口岸“信息化+诚信体系”管理机制

来源 :新华信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12-22 16:25 打印

宁波边检站在全省海港口岸先行先试推出“信息化+诚信体系”管理机制(以下简称“机制”),通过探索建设驻企民警管理、诚信风险等级评定、差异化管理运用、结果信息共享四项功能,最大限度解决了以往诚信管理的“管理模式单一、信息掌握失准、风险研判乏力、协作共管脱节、执法裁量不一”等问题。

信息来源多元化

机制通过收集民警执勤执法的动态信息、企业人员备案的静态信息、对重点航线船舶预警和风险研判分析信息,消除了现行数据来源单一的弊端,形成“动态+静态+技术”三大数据收集来源。目前已完成全省海港涉外企业900余家、涉外船舶5500余艘,涉外人员15000余人的数据信息采集,为分析研判和规范管理提供了更加全面、更加客观的数据支撑。

评定规则科学化

机制按照“船舶自管、港区协管、边检监管”的放管结合模式,针对企业、船舶、涉外人员三类管理对象制定了52条诚信评定规则,规则内容涉及遵守边检法律法规、内部安全管理、船方自管、协助边检机关开展工作等方面内容。此外,可根据辖区实际和业务特点设定专属规则,如根据邮轮、游艇、修造船、远洋渔业等码头、船舶特点制定规则,既突出普遍共性,又体现因地制宜。

等级评定标准化

机制将诚信等级确定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为诚信级、低风险级、高风险级和失信级。改进以往诚信管理裁量尺度把握因人而异和易产生临界分值等级差等现象,采取不量化分数直接量化行为的方式评定,根据设置的52条触发规则对管理对象的诚信情况进行精确评定,触发即升降级,既有效督促管理对象遵守边检法律法规,又激发了管理对象参与口岸管理的积极性,为“主动政务”外延了管理触角,盘活了管理资源。

宁波市海港口岸“信息化+诚信体系”管理机制是对边检诚信管理互认互通的积极探索,构建了“诚信有激励,失信受惩戒”的诚信管理体系和“守法皆自由,违法必受阻”的协作共管新格局,实现了自律和他律、刚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人力和科技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成果和边检工作的和谐统一。

奖优罚劣激励诚信

机制改进以往“一刀切”抓管控、“一锅煮”搞管理的粗放模式,针对不同等级的企业、船舶、涉外人员制定了25条差异化管理措施,做实涉外企业及船舶的等级化、差异化管理。通过对诚信守法的予以激励和一定的政策倾斜,对失信的予以限制和惩戒,实现边检工作与良港善治的深度融合。

省域协作推广应用

全省边检机关可对三类管理对象的评定结果进行查询,随时掌握所有船舶和涉外人员在省内各边检口岸的诚信管理情况,形成协作管理合力,真正突破以往“信息掌握不对称、互联互通不及时、协作共管缺合力”的制约,让管理对象感受到“守法皆自由,违法必受阻”的边检口岸治理效能。

网格管理提升成效

在推行海港口岸“信息化+诚信体系”管理机制过程中,宁波市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海港口岸的实践运用,推出“驻企民警”网格化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基础信息排查、线索信息收集等工作,实时把握边检服务质量及群众评价情况,积极回应服务对象关切,做到“民有呼、我必应”,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网,全力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零距离服务企业的网格警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