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西宁市发改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5-02-17 11:13 打印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青信用办〔2017〕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责任主体联合惩戒工作。
附件:《青海省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西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