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市政务服务局率先推出了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制发了《乌兰察布市全面推行“全市通办”实施方案》,组织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落实一批”的原则,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及“多地联办”三种方式,实现了市场准入、交通、民政、农牧、卫健和公共服务等领域105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全市通办”。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通办”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市政务服务局印发了《关于统一首批“全市通办”事项标准的通知》,同时下发《“全市通办”事项对标统一指导目录》,以“环节最少、材料最简、时限最短”为目标,对首批105项“全市通办”事项的办理材料和时限进行了优化再造,将该批事项的“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压减30%以上,达成了“好快易办、一次办成”的目标。“全市通办”自下半年推出以来,已办结300余件。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局将持续扩大“全市通办”事项范围,聚焦企业开办、市场准入、医保社保、不动产登记和住房公积金等政务服务高频领域,将更多事项纳入“全市通办”。同时,积极推动相同事项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同一办理标准,相同解释口径,最优办理流程”,并发挥辐射作用,带动事项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